电的司机疑斑马线无让行人
撞倒一名本地67岁女子女子经送院抢救后不治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包括中止驾驶的士职业等
澳门雅廉访大马路附近本月2日发生一宗致命交通事故,涉案的士司机已被移送检察院侦办。侦查措施初步显示,涉案的士司机驾驶的士驶入事发路段并经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怀疑没有给予行人让先及减速,以致的士撞击正在横过斑马线的被害人,令被害人重伤昏迷;其后,被害人经送院抢救后不治。经初步侦查,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过失杀人罪”,倘罪成可被判处至3年徒刑。检察院指出,本案中,嫌犯作为职业司机,其涉嫌在驾驶的士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致引发是次交通事故,并导致被害人伤重死亡的严重后果,经考虑嫌犯违反交通规则的严重过错,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交通的安全,同时,也为防止嫌犯扰乱诉讼程序和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的危险,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缴交担保金、定期报到和中止从事的士驾驶员职业等系列强制措施。交通安全涉及市民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院强烈呼吁车辆驾驶者和道路用户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以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澳门电召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声明,就近日网上言论引起公众热议,该公司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应急小组跟进处理,并因此事件对从公众引起的不安深表歉意。对于网上发布的舆论,做出如下声明:一、澳门电召的士是受政府监管的企业,受相关法律法规制约。所有运营行为的调整,该公司均需要在遵守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进行。二、关于通过非官方渠道召车行为,该公司多次在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呼吁声明:请广大市民亦给予支持与配合,选择官方途径进行召车,避免助长歪风,同时保护自身更多权益。接下来,该公司亦已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打击“经非官方渠道召车”的行为。三、危险驾驶不仅侵犯到他人的安全权利,同时亦使每一位驾驶车辆的司机受到生命权的威胁。该公司严格要求在职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007号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亦特别告诫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切勿胡乱切线”“需要礼让行人”“保持安全车速”等,须严格遵守该公司一直以来制定的驾驶手则。同时,也通过车机端循环播放警示提醒驾驶员切勿疏忽大意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声明指出,对网上散布相关不实资讯、恶意扭曲事实而引起不良的社会舆论,该公司会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案件回顾
本月2日晚上约9时38分,一辆从罗若翰神父街驶进雅廉访大马路的电召的士,撞倒一名疑过马路的67岁本地女途人,女子倒卧斑马线上。救护员接报赶至,发现伤者前额裂伤出血,口及耳有脑脊液流出,送院时无呼吸心跳,经抢救证实不治。